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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智敏: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内在逻辑与量化分析

2026年04月02日 12阅读 来源:江汉论坛,2025年09期

摘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内在要求,提高四者的协同效应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增强政策的整体效能。基于2007—2022年省级面板数据,定量评估我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研究结果表明,在低收入和中低收入阶段,“重经济、轻生态”导致降碳、减污、扩绿滞后于增长,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后,在经济转型发展需求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耦合作用下,发展方式向“经济与生态并举”转变,推动了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我国省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呈上升趋势,但增速有所放缓,并存在显著区域差异,现代化产业比重较高省份协同发展水平较高,而传统产业比重较高、资源依赖程度较深省份则较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人口规模是显著促进因素,而能源效率、技术进步、环保投入、金融深化的影响不显著,且存在地区异质性。因此,要构建以法律规范和市场机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以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结构转型为重点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完善区域差异化政策体系。

基金: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湖北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HBSKJJ20233210)

关键词:绿色发展环境规制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协调发展

作者简介:冷成英,湖北大学商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62彭智敏,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7。

一、引言与相关文献综述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内在要求。2000年以来,我国工业化快速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从2000年的8.42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33.44万亿元,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然而,工业发展导致大量资源被消耗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以能源和化学需氧量为例,能源消耗总量从2000年的14.70亿吨标准煤增长至2023年的57.20亿吨标准煤,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从2004年的1339.18万吨增长至2022年的2595.84万吨。经济与生态文明的不平衡发展不仅给我国可持续发展带来威胁,也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有鉴于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再次重申这一要求,并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路径进行总体部署。

提高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水平是增强政策效能的重要举措。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四个相对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系统,协同推进四者可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的整体效益,从而以更小的成本实现更优的效果。然而,实践中相关政策多聚焦单一系统或少数系统,对四个系统的统筹考虑不足,不利于政策效能的发挥。

与本文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进行学理探讨,论证其内涵与推进思路。从内涵看,庄贵阳认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在生态文明发展范式下重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①,而郭兆晖强调不同系统均衡性,认为其本质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②。从推进思路看,不同学者强调重点有所差异,其中庄贵阳将“双碳”目标作为协同推进的关键,强调围绕资源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发力③,而杨冕更加重视制度安排的作用,提出以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塑造为重点构建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④。

二是测度各系统之间协同发展水平,评估协同发展特征。早期相关研究一般只纳入其中两个系统,尽管不同系统存在差异,但降碳与增长、减污与增长、降碳与减污之间的协同关系均呈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高速发展阶段,不同系统之间协同发展水平较低,例如涂正革发现我国高耗能行业在高速发展阶段存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问题,降碳与减污未呈现协同性⑤;邬彩霞研究发现降碳与增长协同水平在2013年前处于较低水平⑥。伴随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各系统之间协同水平明显提高,其中减污与增长实现了从增长倾向到绿色倾向的实质性转变⑦;降碳与增长协同水平在2013年后稳步提升,到2019年临近高度协同水平⑧;协同降碳与减污方面,无论是从链接关系视角⑨、依存关系视角⑩,还是从边际成本视角⑪、政策效应视角⑫,相关研究均显示两者之间具有显著协同效应,且该效应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明显提升,在2006—2018年间年均增长2.63%,而考察期缩短至2012—2018年则提高到4.41%⑬。最近有学者开始尝试量化考察四个系统的发展情况,例如,安博文等用全局Luenberger指数测度四者推进绩效⑭;胡剑波等用指标体系法测度四者综合发展指数,发现相关指标均呈上升趋势,但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特征⑮。

三是探究不同系统协同关系的影响因素、制度设计与提升路径。早期研究大多只纳入其中两个系统,其中部分学者构建模型检验多因素作用,例如陈晓红等发现有效因素包括能源效率、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投资规模⑯,张瑜等研究显示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有效⑰,而袁晓玲等研究表明抑制空间扩张与打破环境成本遵循效应显著有效⑱;也有部分学者重点关注特定因素的作用,例如,李勃昕等⑲对技术效率、万攀兵等⑳对清洁发展机制、郭沛等㉑和孙建等㉒对数字经济、宋德勇等㉓对环境权益交易、程洪飞等㉔对政府政策、曲卫华等㉕对ESG行为的考察。当前有研究文献开始纳入全部四个系统,从制度设计视角定性探讨其提升路径,例如,冯帅认为现有法律机制难以涵盖全部要素,提出“碳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产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四位一体的法治思路㉖;祁毓等认为税收发挥了激励、约束、协调和信息治理的作用,应围绕协同增效、强化源头治理、把握关键技术、注重机制创新、体现效率公平等方面完善税收政策设计㉗;夏学超等采用fsQCA法分析环境规制多重组态对四者协同发展绩效的影响,发现多元联合型环境规制显著促进协同推进效果㉘。

现有文献为本文提供了重要参考,但仍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学理分析方面,现有研究重点探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内涵和思路,较少从交互作用的视角探讨四者协同发展逻辑。二是现状分析方面,相关研究或只纳入其中某两个系统,或只测度四个系统综合发展指数或效率,缺乏从协同视角对四个系统进行评估。三是对四个系统协同发展推进路径的研究多从特定视角切入进行定性分析,缺乏定量研究。围绕上述不足,本文在解析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协同发展逻辑基础上,构建四个系统协同发展水平评价框架,并用2007—2022年省域数据评估四者协同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设计

(一)协同发展水平的评价方法

1. 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遵循科学性、完整性、可行性、简洁性原则,按如下思路构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评价指标体系:(1)根据研究目的,一级指标为降碳、减污、扩绿、增长。(2)由于不同地区人口、经济等差异较大,二级指标只选择水平、速度、结构等质量类指标,而无总量类指标,且为避免冗余,只选取体现一级指标核心内容的水平、速度类各一个指标,核心影响因素的水平、速度、结构类指标中不同维度的两个指标。(3)污染物类型多样、影响各异,单一污染物指标或简单加权计算结果不能有效反映污染水平,对此采用因子分析法提取影响化学需氧量、氨氮、SO2、固体废弃物排放的公共因子,并以各因子特征向量方差占总方差的比重为权重,对因子进行加权汇总得到污染物排放水平指数;实际GDP根据GDP增速计算得到,人均可支配收入采用CPI指数平减得到,均以2007年为基期;其余指标由相关数据来源直接获取或表1中所示方法计算得到。(4)为规避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的不足,采用组合赋权法确定指标权重,其中主观权重采用AHP法确定,客观权重采用熵权法确定,并用乘法合成归一法汇算得到综合权重,结果见表1。(5)得到综合权重后,采用线性加权法分别计算降碳指数T1、减污指数T2、扩绿指数T3、增长指数T4、综合指数T。

1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 协同发展水平测度

本文构建耦合协调模型,测算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如式(1)、(2)所示:


其中,C为耦合度,D为协同发展水平,且D∈[0,1]。参考刘德光等的分类㉙,以0.1为幅宽将协同发展水平分为十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优质协调、良好协调、中级协调、初级协调、勉强协调、濒临失调、轻度失调、中度失调、严重失调、极度失调。

(二)影响因素识别模型设计

以协同发展水平D为被解释变量,结合相关研究㉚,引入系列解释变量,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IS为产业结构,用第三产业比重表征;ES为能源结构,用单位碳排放的能源消耗量表征;EE为能源效率,用单位碳排放的人均实际GDP表征;Pop为人口规模,用常住人口数量表征;Tech为技术创新,用发明专利授权量表征;Envir为环保投入力度,用地方财政环境保护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表征;Finance为金融深化水平,用金融贷款余额与GDP比值表征;i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μ、ν分别为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ε为误差项。

(三)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采用2007—2022年内地30个省级行政单位(以下统称省份)数据,其中西藏因数据缺失较多而未纳入。数据来源如下:(1)碳排放量来源于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2)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新增除涝面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率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3)R&D经费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4)其余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年鉴。部分指标缺漏值采用插值法补齐。

三、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的内在逻辑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之间紧密关联、相互作用,使四者协同发展、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成为可能(见图1)。

1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机制

第一,温室气体和多种污染物同根同源,推进降碳与减污具有联动性。化石能源开采、冶炼和消耗等过程既是CO2、CO、CH4等温室气体主要来源,也产生了SO2、氮氧化物、粉尘、废渣、废水等污染物,两者具有伴生性,优化化石能源使用可同时推进降碳和减污。一方面,推进能源结构清洁转型,实现清洁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可在生产源头控制相关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推进生产流程改造和绿色技术应用,消耗更少能源完成既定生产任务,可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相关研究表明,降碳和减污具有产业链联动效应㉛,因此以能源消费为核心,着力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和提高能源效率,可协同实现降碳和减污。

第二,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保护相互促进,推进降碳与扩绿具有互补性。一方面,推进扩绿将增加绿色碳汇,有助于发挥植物光合作用进行固碳,降低空气中的碳含量,从而实现降碳目标。另一方面,伴随大气中温室气体含量上升,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不仅导致气象灾害增多,而且促使气温、光照等物理环境发生变化,对植物生长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降碳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可弱化气候变化影响,为植物生长提供稳定环境保障。

第三,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互为依托,推进减污和扩绿具有共生性。良好的生态环境既需要对已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也需要加强绿化以提升环境质量,共同构成生态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一方面,部分污染物及其衍生物如硫化物、重金属离子、酸雨会影响植物生理功能而导致植物生长和发育受阻,推进减污可规避污染物或其衍生物对植物生长的破坏,为扩绿提供更好条件。另一方面,植物对SO2、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重金属离子等多种污染物有良好的净化功能,提高绿化水平可增强自然界对受污染水体、土壤、空气的净化能力,推动生态减污。

第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统筹协调、相互影响的重要内容,具有统一性。一方面,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不仅需要投入资本、劳动等要素资源,也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形成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等经济成分,并且促进生产流程再造、新能源开发、CCUS、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森林修复和植保等绿色技术创新,有助于提升经济效率,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另一方面,经济增长促进发展水平提高,有助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降低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等产业层面变化。总体上,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其互动发展有助于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㉜。

上文所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之间联系和交互作用为四者协同发展提供了可能,但并非必然结果,而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在相关制度安排的支撑下实现的。在低收入阶段和中低收入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生产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迫切需要经济增长以破解“有没有”问题。在落后的经济、社会和技术条件下,经济与生态文明之间的互动较弱,并且社会主要矛盾促使经济建设成为整体工作的中心,而对生态文明的重视和投入不足,甚至为发展经济而牺牲生态环境,这种“重经济、轻生态”的发展方式使得经济与生态文明发展不平衡,导致降碳、减污、扩绿滞后于增长。

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在经济转型发展要求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耦合作用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成为必然趋势。从经济发展看,伴随发展水平提高,物质文化供给总量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但存在结构性矛盾,且传统依靠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导致资源环境矛盾愈发突出,需要高质量发展以解决供给“好不好”和增长的可持续性问题。从人民生活看,伴随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愈加重视健康的产品和更为舒适的生活空间,对生态保护的意愿不断增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成为提高人民幸福感的必要条件。与此同时,党和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与经济建设并列的高度,并在多领域进行系统安排,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有效衔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之间交互作用不断强化,增长的生态特色愈发明显,降碳、减污、扩绿的增长属性也日益凸显,四者协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的时空特征

(一)时间演变特征

观察图2,省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有效提升,但出现放缓趋势。2007—2022年间,省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均值由0.658提高到0.709,累计增长7.64%。从等级分布看,2007年良好协调、中级协调、初级协调、勉强协调、濒临失调省份分别为1个、4个、22个、3个、0个;2012年分别为1个、5个、18个、5个、1个;2017年分别为1个、12个、17个、0个、0个;2022年分别为3个、16个、8个、3个、0个,高协同发展水平等级省份数量呈明显增加趋势。

2 各省份2007—2022年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均值累计增幅

分阶段看,省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在考察期内三个五年阶段,协同发展水平增幅均值分别为-0.08%、6.94%、0.86%,存在显著阶段性差异。其原因可能是在2007—2012年间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发展重心在经济增长,而对降碳、减污、扩绿关注不足,导致协同发展水平均值有所下降;2012—2017年间我国正式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显著增强,降碳、减污、扩绿指数均值尤其是减污指数均值增长明显,四个子系统发展趋于协调;2017—2022年间受减污空间大幅缩小影响,减污指数增速显著下降,促使协同发展水平增幅较上一阶段明显降低。该结果表明,省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个子系统之间联动逐步加强,协同发展水平逐渐提高,但需重视近年来提升速度放缓趋势。

(二)空间分异特征

不同省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及演化格局差异明显(表2)。从等级分布看,省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呈梯级格局,2022年北京、浙江、上海3个省份处于良好协调阶段,吉林、河南、黑龙江、河北、广西、甘肃、青海、山西等8个省份处于初级协调阶段,新疆、内蒙古、宁夏3个省份处于勉强协调阶段,其余16个省份处于中级协调阶段。可以看出,协同发展水平较高省份主要为现代化产业比重较高省份,而传统产业比重较高、资源依赖程度较深省份的协同发展水平较低。究其原因,转型较滞后省份不仅面临更强的经济、社会、技术等因素制约,更有软约束下体制机制问题,在约束力弱、激励不足情况下不能从根本上保障相关实践长期跟进,而是更依赖传统的投资驱动模式,但该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发展阶段的形势和要求㉝,不仅导致增长不可持续,也给生态文明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四者协同发展。

从空间演化看,多数省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显著上升。2007—2022年间,1个省份协同发展水平等级下降,即宁夏由初级协调降为勉强协调;17个省份等级上升,其中上海、浙江共2个省份由中级协调上升为良好协调,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共14个省份由初级协调上升为中级协调,山西由勉强协调上升为初级协调;其余12个省份等级保持不变。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资源型产业比重较高省份协同发展等级出现阶段性下降,如内蒙古、宁夏、新疆由2017年的初级协调降低到2022年的勉强协调,其可能原因是相关省份在该时期内为稳定经济增长而加大传统高耗能、高污染的资源型产业发展力度,从而促使发展与保护失调。

2 省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空间演变情况

五、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基准模型

Hausman检验χ2值为54.60,对应概率为0.00,故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为防止异方差问题,在估计中采用异方差稳健标准误。逐步回归拟合结果如表3所示,F检验均在1%水平上显著,且随着变量增加,各拟合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保持稳健。

3结果显示:(1)IS显著为正,即产业结构升级在促进经济增长同时推动低排放、低污染产业发展,从而促进协同发展水平上升,与韩永辉等㉞结论一致;(2)ES显著为正,即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可在保障经济发展同时减少CO2和污染物排放㉟;(3)EE为正但不显著,表明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上升未能促进协同发展水平提高,其可能原因是考察期内我国能源主要为外延式利用,未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保障经济增长同时CO2和污染物排放同步增长㊱;(4)Pop显著为正,表明人口规模对协同发展水平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其可能原因是人口增长可通过加大劳动力供应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在规模经济作用下新增人口导致的CO2和污染物排放增长更少;(5)Tech为正但不显著,其可能原因是考察期内我国技术进步总体为生态中性技术进步,绿色技术比重有待提高,对我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予以警示;(6)Envir为正但不显著,表明增强环保投入力度对协同发展水平无影响,可能的原因是考察期内我国环保投入以污染存量处理为主,预防性投入不足;(7)Finance为负且不显著,表明金融深化对协同发展水平无显著影响,可能原因是考察期内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较低,金融发展为大量传统高污染、高排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总体上呈生态中性偏向。

3 协同水平影响因素的估计结果

注:***、**、*分别代表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下表同。

(二)异质性分析

为考察影响因素的差异化情况,分别以区位和收入水平将省份分类进行异质性分析。其中,按国家统计局分类标准将省份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三组;按照考察期内多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将省份分为高收入地区、中等收入地区、低收入地区三类,每组各十个省份。

区域方面,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只有Pop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其他因素均不显著;西部地区中ES、EE、Pop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Finance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IS、Tech、Envir均不显著。该结果表明,人口规模对所有地区协同发展水平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能源结构、能源效率、金融深化水平对西部地区协同发展水平存在正向促进作用,而对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无明显影响;产业结构、技术进步、环保投入力度则对所有地区协同发展水平均无有效影响。该现象的可能原因是,西部地区是我国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主产区,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比重更高,近年来在能源转型背景下能源结构、能源效率有效改善,同时金融深化有助于能源转型,各因素共同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协同发展水平提高;而东部地区、中部地区的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比较低,能源转型的影响较小,导致发挥作用的因素较少。

发展水平方面,高收入地区的IS、Pop分别在5%和1%水平上显著为正,其他因素均不显著;中等收入地区的EE、Tech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ES、Envir、Finance均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而IS、Pop均不显著;低收入地区只有Pop在5%水平上显著,其他因素均不显著。该结果表明,高收入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人口集聚对协同发展水平有明显效果;中等收入地区能源结构、能源效率、技术水平、环保投入力度、金融深化水平对协同发展水平有正向促进作用;低收入地区仅有人口集聚有效。

4 异质性分析结果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在解析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逻辑的基础上,定量分析了四者协同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因素,得出如下结论:(1)在低收入和中低收入阶段,“重经济、轻生态”导致降碳、减污、扩绿滞后于增长,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后,在经济转型发展要求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耦合作用下,发展方式向“经济与生态并举”转变,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2)我国省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水平呈上升趋势,但增速有所放缓,并存在显著空间差异,现代化产业比重较高省份协同发展水平较高,而传统产业比重较高、资源依赖程度较深省份则较低。(3)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人口规模是显著促进因素,能源效率、技术进步、环保投入、金融深化不显著,且存在地区异质性,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因不同原因导致有效影响因素较少,而中等收入地区则得益于经济与能源双重转型红利,能源结构、能源效率、技术进步、环保投入、金融深化的影响均显著有效。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构建以法律规范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长效机制。一方面,健全绿色发展法律保障机制,制定针对低碳发展及重金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治的法律法规;强化环保法律监督,将四者协同发展纳入地方考评体系,增强执法约束力。另一方面,完善绿色发展市场机制,包括适时启动碳税征收工作,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扩大到更多行业,完善各类权益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各类主体开发生态产品、推进绿色技术创新。

第二,提高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以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结构转型为重点,发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引导作用,推进绿色技术创新,用科技支撑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激励科研机构、企业开发电气化应用技术、节能降碳技术等绿色偏向型技术,支持传统企业通过电气化替代、工艺/流程再造、余热回收与循环利用等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助力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产业生态化发展。另一方面,运用卫星遥感、物联网、AI算法精准核算环境资源存量,加强大数据分析匹配生态农产品供需,挖掘降碳、减污、扩绿的增长属性,促进绿色经济、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发展。

第三,基于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状况分类遴选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试点地区。结合我国区域发展实际情况,建议按照创新驱动型、传统产业型、生态文旅型、生态脆弱型等不同类型,遴选试点地区,分别重点围绕绿色技术创新、产业转型、绿色低碳经济培育、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进行探索,打造绿色创新驱动示范区、转型发展示范区、生态价值转换示范区、生态修复示范区。

注释

(1)(3)庄贵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经济日报》2023年4月29日。

(2)郭兆晖:《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经济日报》2023年5月16日。

(4)杨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2月19日。

(5)涂正革:《降碳减污增效的协同研究——基于SBM方法对高能耗企业的硫碳减排效率测度》,《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

(6)(8)邬彩霞:《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协同效应研究》,《管理世界》2021年第8期。

(7)涂正革、王昆、谌仁俊:《经济增长与污染减排:一个统筹分析框架》,《经济研究》2022年第8期。

(9)王世进、姬桂荣、仇方道:《雾霾、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脱钩协同关系研究》,《软科学》2022年第7期。

(10)(16)陈晓红、张嘉敏、唐湘博:《中国工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及其影响机制》,《资源科学》2022年第12期。

(11)(13)刘华军、郭立祥、乔列成:《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量化评估研究——基于边际减排成本视角》,《统计研究》2023年第4期。

(12)(17)张瑜、孙倩、薛进军、杨翠红:《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分析及其路径探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2年第5期。

(14)安博文、许培源、黄寰、肖义:《中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绩效评估及空间差距演变——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系统观》,《经济问题探索》 2024年第10期。

(15)胡剑波、周宗康、李潇潇:《中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时空分异及收敛性研究》,《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25年第1期。

(18)袁晓玲、郗继宏、钟楚潮、李朝鹏:《中国城市“减污降碳”协同驱动因素及实现路径研究》,《管理学刊》2023年第4期。

(19)李勃昕、董雨、谷羽、韩先锋:《如何兼顾降碳约束与经济稳态增长?——以技术效率为内生转化媒介的动态门槛检验》,《研究与发展管理》2023年第5期。

(20)万攀兵、杨冕、王怡怡:《清洁发展机制的“降碳”与“增长”协同效果评估》,《世界经济》2023年第6期。

(21)郭沛、王光远:《数字经济的减污降碳协同作用及机制——基于地级市数据的实证检验》,《资源科学》2023年第11期。

(22)孙建、彭顺、饶光明:《数字经济发展协同推进增长降碳的动态效应研究》,《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23)宋德勇、陈梁、王班班:《环境权益交易如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论与经验证据》,《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4年第2期。

(24)程洪飞、李豫新、曹梦渊:《降碳与增长何以兼得?——基于新能源示范城市政策的经验研究》,《财经研究》2024年第7期。

(25)曲卫华、孙娜、曲国华:《考虑ESG行为类别的碳减排与经济增长均衡机制研究》,《经济问题》2025年第1期。

(26)冯帅:《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法律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27)祁毓、尹傲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税收政策设计:理论逻辑与政策启示》,《税务研究》2024年第1期。

(28)夏学超、孙慧、祝树森、杨泽东:《多元主体环境规制组合如何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4年第8期。

(29)刘德光、姚晓玲:《中国省域旅游投入-产出-效益协调发展研究》,《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20年第6期。

(30)陈晓红、张嘉敏、唐湘博:《中国工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及其影响机制》,《资源科学》2022年第12期。

(31)孙慧、夏学超、祝树森、杨泽东:《企业降碳减污协同推进的产业链联动效应》,《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4年第3期。

(32)梁云凤、胡一鸣:《我国生态文明思想的经济发展历程与实践检验》,《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24年第1期。

(33)冷成英:《从投资驱动模式到高质量发展:转换逻辑与动力机制》,《财经科学》2021年第9期。

(34)韩永辉、黄亮雄、王贤彬:《产业结构升级改善生态文明了吗——本地效应与区际影响》,《财贸经济》2015年第12期。

(35)范英、衣博文:《能源转型的规律、驱动机制与中国路径》,《管理世界》2021年第8期。

(36)白俊红、聂亮:《能源效率、环境污染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金融研究》201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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