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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2092号)

2025年07月24日 10阅读 来源:长江经济网

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2092号

上海市普陀区嘿卡家具经营部: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陶梦韬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本会已依法审理处理,因你单位未参加庭审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209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陶梦韬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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