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环保〔2015〕9号
杨浦区2014年度扬尘工作目标管理绩效
考核意见和奖励方案的通知
区建交委(含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含区废管所、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环发公司)、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公安交警支队、各街道镇:
根据《杨浦区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考核办法》(杨府办发[2014]102号),现将各单位2014年度扬尘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情况及奖励方案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1、职能部门:区建交委(含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含区废管所、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环发公司)、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公安交警支队。
2、12个街道(镇)。
二、 主管部门
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根据《杨浦区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考核办法》(杨府办发[2014]102号),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7类扬尘源,每月一次评估,对街道(镇)每季度一次评估排序,对职能部门每半年评估排序,年度折算成60分;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折算成40分,两者累加为年度考核总分。
四、 经费来源及使用要求
在区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生态文明奖励经费”项目,列入区财政预算编制,共计18万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发放现金。
五、 奖励方式
分为职能部门组和街道组,进行年度排名,按50%的比例进行奖励,以财政拨付方式发至各单位,用于对贡献突出的部门的人员的奖励。
1. 扬尘污染防治第三方评估奖励方案
2. 杨浦区2014年度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考核结果
杨浦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热点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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