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杨建委两会﹝2023﹞33号
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A-009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洪耀顺代表:
您提出的A-00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杨浦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2021年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区建管委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及各属地街道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督促指导,要求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近两年来,通过综合治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您提出部分路段仍会发生阶段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积聚或停放在非指定区域的情况确有存在,为此区建管委会同区城管执法局认真研究,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
一、关于您提出“重新部署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划线布局,增设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建议。近年来,区建管委会同区交警、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认真审核街道提出的设点需求,根据道路条件重点在地铁站出入口、商场、园区等区域周边尽可能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并根据实际停放需求持续动态调整。结合道路改扩建及轨交站点建设同步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今年,结合创全工作,区建管委向各属地街道发布了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了合理增设临时性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扫码抽查是否存在未注册投放的车辆,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收并对企业进行处罚”的建议。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2017]9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更新置换方案>的通知》(沪路政停[2019]6号)的要求,运营企业运营车辆应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电子牌照注册,且投放数量在本企业电子牌照总数范围内。今年3月,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杨浦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运营企业投放车辆的备案情况开展扫码检查,扫码情况通过系统即时上传至市级平台,作为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执法依据。对于巡查发现的未备案车辆,按照规定流程予以回收。
三、关于“统筹相邻区域的车辆投放量,进一步明确投放车辆的数量、投放时间和区域”的建议。今年3月印发的《杨浦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夯实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车辆投放运营、停放调度、清理回收的法定职责。区建管委(区交通委)与各运营企业签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协议》,要求运营企业建立热点区域快速调度制度,形成实施方案,明确专门的调度人员、车辆及作业流程,及时平衡区域内潮汐车辆供给。对违停车辆按照禁行禁停区域、重点保障区域和其他区域进行分级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将通知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执法处理。同时,各属地街道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单车违停、淤积问题并通知运营企业进行处置。
下一步,区建管委将按照《杨浦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与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属地街道加强协作,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投放停放、重点区域潮汐淤积车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区城管执法局将对违规投放停放车辆等问题开展执法行动,对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执法频率和处罚力度,压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合法运营、合理投放、及时清运。开展文明停车宣传工作,倡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遵从执法管理,依法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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